海南省建设监理协会关于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通知
来源:本站 发布时间:2017-03-14 点击量:2384
为推进协会和各会员单位依法办事、经营,预防和减少法律风险,更好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利益,海南省建设监理协会与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签订了自2017年3月1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止的法律顾问合同,聘请陈广郁律师为协会的常年法律顾问,配合我协会开展相关的法律服务工作。
现将法律顾问工作范围通知如下:
1、为协会和会员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,解答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;
2、为协会草拟法律事务文书,审查法律事务文书,并从法律角度提出中肯意见;
3、参与协会的经济合同谈判和其他重大商务谈判。为协会提供法律意见,准备或审核所需的资料及有关的法律法规,协助制定谈判方案等;
4、为协会经营管理决策或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,或依法进行论证;
5、帮助协会对会员单位进行法制培训、举办法律讲座;
6、接受委托,办理其他各类法律事务。
协会秘书处为协会跟踪、协调法律事务工作的对口部门。各会员单位如有涉法事务,可主动上报协会,由协会与法律顾问联系或直接与法律顾问联系进行咨询。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联系律师 :陈广郁 13307661692
特此通知。
海南省建设监理协会
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